依托国内外技术和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为一体
您有2条未读询盘信息!
新闻资讯
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时事聚焦

《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》发布!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2-05-21    作者:
  分享到:   
二维码分享
  2022年5月10日,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《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》(下称“《通知》”),从规范台账管理、推进源头控制、提高密闭要求及完善治理设施四个方面做出具体部署。
?
  规范台账管理
?
  企业应规范建立台账并至少保持3年,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台账、统计年报、原始单据、VOCs处理设施台账等。
?
  推进源头控制
?
 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,限期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、设备和产品;
?
  深化源头替代,才用呢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、油墨、胶黏剂等,或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(质量比)均低于10%,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,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。
?
  提高密闭要求
?
?

  完善治理设施
?
  配置VOCs处理设施的企业,须根据废气特性配套工艺成熟、技术可靠的治理设施进行治理,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不得低于50%;
?
  企业应将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、工艺参数、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等在现场明示公布;
?
  企业配置的VOCs治理设施,涉及以下处理工艺还应满足附加要求,如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前应经过除湿处理,及时记录除湿剂更换周期、转移处置时间及数量等;
?
  各企业每个季度应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自查,并将自查报告在互联网上公示。

本文转载自环保在线,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,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,如有对您造成影响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!